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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宋金國

    我98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。99年7.20以來,江氏集團利用國家權力殘酷迫害法輪大法和大法弟子,當時由於對大法認識不深,認為只要內心不放棄大法,表面上寫的“不修煉保證”和口頭上答應邪惡的話是不起作用的。近一段時間看了師父新經文和大法資料,才知道表面上的隨和也是向邪惡的妥協和對師對法的背叛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我以前寫的“不修煉保證”和口頭上答應邪惡的話全部作廢。我要以法為師,認真做好師父講的三件事,在修好自己的同時努力去講真像救度眾生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1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/9060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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