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劉春梅

    我九八年有緣得法。修煉以後,身心受益難以言表。九九年進京上訪,中途被截回。在看守所裡,由於對親情的執著,違心的寫下了“不煉功,不上訪”的“保證”。以後在單位裡強行讓我參加了洗腦班,為了能過關(要求聽後必須寫心得)我玩起了文字遊戲,給大法再一次抹了黑。我現在鄭重聲明,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言行的全部作廢。我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損失,做一個合格的法輪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2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/90606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