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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學蘭 我從99年7.20在邪惡的高壓和強迫下寫了所謂的“不學不煉了”等“保證書”,因為自己有怕心,沒有堅定大法,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能做、也決不應該做的事,我現在非常後悔,對不起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。我現在嚴正聲明在高壓強迫下、在神志不清時所寫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損失、向世人講清真像、正念正行、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3/9060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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