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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夏華、黃年秀、朱福環、周桂清、李月英、羅桂生、胡艷池、陳石勇、李翠環、彭雲輝

    在2001年10月9日,在外集體煉功時,我們被邪惡抓到了鎮裡,強迫辦洗腦班。由於當時學法不深,產生了怕心,向邪惡妥協,有的在他們準備的材料上簽了字,有的寫了“悔過書”,這是大法弟子的恥辱。現嚴正聲明所寫“三書、保證書”及所有做的不符合大法標準的言行統統作廢!今後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堅修到底,走好最後的路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0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2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4/9062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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