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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張衛央

    99年7.20大法遭受迫害的日子裡,我作為一名大法受益者,卻違心的寫了“保證書”。2002年1月進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,被非法勞教3年,送往勞教所。在高壓強迫洗腦中和釋放後再次寫了“四書”和“悔過書”。現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寫的背離大法的一切言行及書面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今後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在正法的道路上堅定的走下去,做一名合格的法輪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4/9062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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