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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霰彩霞

    我1999年得法,得法後,對人生有了新的認識,身心方面受益很大。不久迫害開始,由於學法不深,沒有從法理上認清舊勢力的迫害,寫下了對不起師父、對不起大法和大法弟子稱號的東西。今天,我鄭重聲明:以前對舊勢力寫過的不符合大法的所為的東西一律作廢! 我發誓:重新走入修煉,聽師尊的話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3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5/9070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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