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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宋正雲 我是1996年得法,在修煉過程中,受益非淺。因學法不深,在7.20邪惡舊勢力的迫害中,當時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,走了一年半的彎路,把大法書、師父法像、法輪圖及《論語》都燒了。因有怕心,我多次說過“不煉了”,還說過“丈夫和兩個女兒不煉了”。在此我嚴正聲明:以上所寫、所說、所做全部作廢。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勇猛精進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5/907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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