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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朱維英 我在2003年11月份被綁架到洗腦班,洗腦班的人偷放藥在我的飯裡,導致我大腦不做主,後來他們叫我講甚麼我就怎麼講,再後來我就不由自主地隨口亂講,並且寫了所謂的“保證書”。現我嚴正聲明,以前我所寫、所說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,堅修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3年12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5/907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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