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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賈敏志 委主任領派出所的人來到我家叫我寫“保證書”,當時違心的做了口頭協議,說“不煉了”。特此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一名真正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5/90701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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