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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羅來、葉玉華

    我於95年有幸得法輪大法,修煉後使我道德回升,心康體健,精力充沛,我深信師尊給我們的是無法用價值衡量的。99年7月20日邪惡迫害開始後,由於自己對修煉的嚴肅性認識不足,在片警當著我單位幾個領導的面要我表態時,出於怕心,也礙於情面,我違心的說:“不能煉就不煉了”。再後來,迫於壓力,又交了幾本大法書籍,雖然自己堅修大法的心不曾動搖過,但在考驗面前,執著的人心使自己不堪一擊,說出、做出了有辱大法,有辱大法弟子稱號的事,感到無比懊悔、內疚,深感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。在此,我嚴正聲明:在迫害下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堅修大法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2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1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6/9077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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