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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陳上錄

    我於98年得大法,99年7.20的早晨去公園煉功,得知前一天晚上有不少學員被抓,並禁止學員再到公園煉功,為了聲援被抓學員和爭取合法的煉功環境,我自願參加了去市政府上訪的行列,為此我和同去的學員被集體關押了一整天,並當場填寫了履歷表。此後派出所經常騷擾,並強行寫了“悔過書”。現在認識到在派出所威逼下的所說、所作所為是非法的,因此我嚴正聲明:在威逼下的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我一定要精進不止,學好大法,時時用宇宙特性“真、善、忍”來衡量一切,不辜負師父的浩蕩佛恩,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1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6/9077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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