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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秀花

    因學法不深,因此在講清真像方面沒把握好,結果讓邪惡鑽了空子。無端的遭綁架到縣拘留所。後經愛人機關單位領導多次協調才被迫把我放了回來。(2004年9月13號下午點∼2004年9月25號晚10點)所以,我要嚴正聲明,在遭綁架到放我出獄時讓寫的“保證書”等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言行統統作廢。堅決不再向邪惡妥協,一修到底。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做好師父讓做的三件事,圓滿隨師尊回家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6/9077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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