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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界新

    我現年63歲。2004年5月13日,由於自身有漏,出去掛條幅,被邪惡綁架到派出所。由於自己不能在法上認識法,被怕心所帶動,配合了邪惡的非法審訊,被非法送往拘留所一個半月。在此嚴正聲明,我在此期間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。我一定正念正行,紮紮實實修煉,按照師尊要求的去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配得起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稱號,不辜負眾生的重托和自己的使命與責任,修成無私無我的真正偉大覺者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6/9077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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