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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陳潔生 我曾被單位、派出所、街道迫寫“不參加煉法輪功”,交出相片並按上手指模,我這樣做了。我覺得對不起慈悲的師父。我現在嚴正聲明:單位、派出所、街道迫寫的一切及交出相片,打手指模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為全部作廢。法輪功好,我要做好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1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6/90779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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