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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張小平 我38歲。於98年10月有幸得法,我從內心深處感到法輪大法好,這部法就是我等待已久的,也就是我要的。可是1999年7月20日以後,江氏集團瘋狂鎮壓法輪功,誣陷誹謗偉大的師尊。7月25日鄉鎮負責人要求我們寫“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。我問他是寫真實的嗎?真實的就是師尊好,大法好。…僵持了很久,負責人求我說:“你就隨便寫幾句算了”。因我學法不深,認為寫歸寫,做歸做,法我是一定要學的,就這一念之差就寫了違心的“保證”。 2000年12日22日,我上完課放學後,當地派出所所長把我騙到洗腦班。有30多人,第二天,我們10多人開始絕食,要求放我們回家。(因沒在法上悟,絕食沒有成功)10天後“610”帶來了醫生給我們打不明藥物。當時我想讓藥打不進去,結果八個人把我按在床上,我拉掉一個針頭,他們又上一個針頭繼續給我注射。因我的心很正,藥物在我表皮上,像個水泡泡,等針一退出來,藥水和血都流了出來。因為我們堅持修煉,邪惡一直把我們非法關押著。在看守所他們利用從勞教所出來的邪悟者來做洗腦工作。當時人的觀念出來了,想早點出去,用人狡猾的一面寫個“保證書”,於2001年8月22日放出來,還交了一仟多元的生活費。回到家,我捧著師父的法和後期經文流著眼淚學,知道自己的這一行為將是自己修煉中的最大污點。今天,我嚴正聲明:我過去所寫的一切“保證”全部作廢。做好師尊講的三件事,放下人心,救度世人,時刻歸正自己,決不辜負師尊的慈悲苦度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7/908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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