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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明鏡 99年邪惡迫害大法,鄉政府的邪惡追隨江邪惡於99年11月到我家逼我寫“悔過書”,邪惡們說:“保證不煉了,我們就不管你了”。當時我以為寫了就平安了。2002年10月我發真像傳單救度世人時,被村婦女主任舉報,我被派出所非法關押7天後,邪惡見我不放棄修煉大法,就把我押送到縣拘留所拘留15天。2002年11月7日,鎮的邪惡之徒全體出動,開了4輛小車到我家抓我,並欺騙家人說是看錄像,到鎮政府,邪惡就開始毒打我,弟子怕心重,在邪惡的高壓強迫下,我違心的罵了師父,向邪惡屈服了,做了對不起師父、大法的事。之後我內心到現在很難過,在此我借明慧網嚴正聲明,以前寫錯的、罵錯的一律作廢。今後要勇猛精進,做好三件事,挽回以前的不足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12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7/908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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