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翟繼輝 99年大法被迫害時,因為我對大法的理解和認識不夠深,在後天形成的思想觀念下,在鎮政府“保證書”上簽了字,還上交了《轉法輪》和法輪章一枚。雖然我上交時比較痛心,但我還是無知的交上去了。在大法被迫害的這幾年中,我學法不但沒有精進,而且還掉到常人的名利情中,到今年我和同修聯繫上後,我看到師父大量的講法和經文,我又回到大法中修煉。我非常痛悔這幾年來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標準的事情,在這裡我誠心的向師父悔過,同時我聲明,在99年7月大法被迫害時所簽下的“保證書”是無效的、是錯誤的。在以後的時間,我將嚴格按照大法弟子的標準去做,我將放棄所有的執著,在正法中盡我所能,做好“三件事”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7/90854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