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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鄭恩芳 我現年58歲,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。從99年7.20在全國範圍內發動了對法輪功的鎮壓,在同年的7月25日上午,我鄉派出所的干警數人闖到我家強迫叫我寫“今後再不要煉功了”的“保證”,否則就送縣公安局。當時我就屈從了,違心的簽了“不再修煉”的“保證書”。以後我在家都是偷偷的煉,不過不太精進。直到2000年春我搬到縣城,找到同修時,才開始精進。今天我特此聲明我以前在他們殘酷迫害下,所說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2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7/908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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