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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余樺 我今年47歲,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。1999年7月22日大法遭到迫害,因上北京說句公道話,回來後遭到扣工資,強行抄走大法的書。2000年因印製真像資料被公安局非法抓到派出所,關押一個多月,罰款3000元,抄家。回來後下崗。2001年4月6日被單位610抓到洗腦班強制洗腦。由於當時學法不深。當猶大們把我從四樓上往下推時,我怕死,違心的寫了“三書”。2001年8月14日被610再次抓到洗腦班。在7天7夜強制洗腦、威逼、欺騙下,再次寫了“三書”。隨後我又協助610去給其他大法弟子洗腦。在610呆了半年,說了很多邪悟的話,做了很多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師父的事。在此,我向師父認罪!我嚴正聲明以前所說、所寫一切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的“三件事”,堅修大法一修到底!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7/908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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