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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楊啟福 我今年67歲。修煉前疾病纏身,生活幾乎不能自理,98年得法後,我脫胎換骨,走路一身輕。99年7.20以後,我走上了講真像、證實大法的路。一次我在馬路邊上的電桿上噴證實大法的標語,被鄉上的邪惡抓住,在被非法拘留15天後,又被鄉政府羈押三個月。在長久的迫害羈押中,我違心的向邪惡寫了“不到北京上訪”等“保證書”。我在舊勢力迫害中沒做好。為了跟上正法的進程,以前寫的“三書”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6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7/908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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