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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學凱 1999年7月22日,市公安局對我非法抄家,搶走大量大法書籍,將我非法綁架到國安大隊辦公室,在威逼、欺騙、高壓下,違心的在他們所寫的筆錄上簽了字,在7月25日又將我非法押到國安大隊,在威逼、欺騙、高壓下,違心表態“不煉法輪功了”,並違心的配合錄了相。在2000年7月國安大隊,將我非法抓到市第二看守所,在威脅、欺騙、高壓下,違心的在他們的筆錄上簽了字,說了、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給大法造成負面影響,現嚴正聲明:1、上述的簽字、表態、錄像全部作廢。2、過去所思、所說、所做、所寫不符合法輪大法法理的一切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7/908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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