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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於淑雲 2000年我到北京證實大法回來不久,派出所把我們幾個去北京的同修叫來,讓每人寫一份“不去北京上訪、不集體煉功”的“保證書”。雖然我沒親筆寫,但我簽字了。第二次是經區辦的洗腦班,第十五天上午,司法局的人員說:俺們算栽在你們跟前了。由於動了人心,又寫了一份“不上訪、不集體煉功”的“保證書”。現在想起來很後悔,因此我嚴正聲明兩次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現在認識到,人心多、怕心重都是因為沒有學好法造成的。今後我要珍惜機緣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走好每一步,做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1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7/908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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