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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馬旭輝 自2002年1月份,我因修煉法輪大法被邪惡非法抓捕,並被非法判勞教。一年後,我所在單位便以此為由逼迫我寫“檢查”(繼續修煉則不准上班)。至今兩年十個月不開工資、不准上班。因我堅修大法,不寫“檢查”,現單位研究要開除公職。單位特別要好的同志不忍心看我被開除公職,違心的幫我寫“檢查”,拿來要我送交單位,我看後認為不妥。在此我嚴正聲明,我所說、所寫以及別人代我所寫、所說、所做一切對大法不利的言行聲明作廢。一定要堅修大法緊隨師,正念正行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7/9085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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