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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宋立漢

    我在2002年被迫害非法勞教期間,在威逼、欺騙、高壓下,違心的寫下了所謂的“悔過書”、“保證書”,2004年在同修被迫害到洗腦班時,我又違心的去幫助做洗腦,說了、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,給大法造成了負面影響 。我現在嚴正聲明1、上述所寫“悔過書”“保證書”和給大法弟子做洗腦時的錯誤言行全部作廢。2、過去所想、所說、所做、所寫的不符合法輪大法法理一切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7/9085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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