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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趙洪珍
我修煉法輪大法5年了。99年7月22日之後不長時間,派出所民警到我家索要大法資料,因我家原來是煉功點,沒辦法我就給了一本《轉法輪》、三盤煉功帶和一張師父的法像。我一直都非常後悔,做了大法弟子不應該做的事。特此聲明我所做的都不是真心的,是被迫的,今後一定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彌補自己的過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年6月7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6/10/1198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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