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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林翠瓊 本人林翠瓊,現聲明本人於1999年7月在所居派出所在所謂“保證不煉法輪功”的保證書上的簽名,以及本人的親人曾兩次替我保證的不利於法輪大法的保證書,現鄭重聲明全部作廢,今後定“堅修大法緊隨師”,加倍彌補,跟上正法進程。 特此聲明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1.2.14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2/20/819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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