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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薛秀玲

    我99年1月喜得大法,修煉後身心受益,我對師父感激萬分。2002年7月23日被邪惡非法綁架到派出所,遭受拳打腳踢、吊銬、關鐵籠等非人折磨。我沒有向邪惡妥協,並向他們反覆洪法。在連續五天的迫害沒有結果的情況下,讓我兒子接回家看管,並讓我在“協議保證書”上簽名。由於我當時學法不夠,對法理解不深,認為回家我兒子也管不了我,“保證書”上也沒有誣蔑師父、誣蔑大法的詞句,就在“協議保證書”上簽了名。現在通過深入學法、和同修切磋認識到這是承認了舊勢力對我和我家人的迫害,這個名是不應該簽的,在此我嚴正聲明上述“協議保證書”作廢。今後我一定要多學法、學好法,穩健的走好每一步,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,做一個合格的正法時期大法弟子,助師父正法,救度眾生,完成我們的歷史使命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30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8/9090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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