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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文超傑 我11月8日在講真像時被110帶到了派出所。因為當時正念不足,在問我有沒有煉法輪功時,我說“沒有煉”。後又被帶到另一派出所,他們叫我寫“保證”,因我寫不來字,由女婿代寫。我因一時怕心,默認了。通過與功友切磋,認識到自己所作所為是舊勢力安排,不符合大法弟子的標準。在此我嚴正聲明,我所說的、所做的和由女婿代寫的,一切都不算,全部作廢。我在此真心地向師父悔過,並以實際行動,加倍彌補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8/90908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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