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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石淑香

    我是96年得法的。99年7月20日後,兩次被派出所和鎮政府非法綁架到強制洗腦班,在洗腦班和其它場合說了不該說的話,給大法抹了黑,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,深感痛悔。特此聲明,我所說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決心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,緊跟正法進程,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1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8/9090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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