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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孔香雲

    我自1995年10月得法,身心得到高度淨化,知道了宇宙的最高法理“真、善、忍”。2003年3月兩會期間,我進京上訪,被駐京警察帶回,在拘留所非法關押了15天,在校方邪惡勢力的迫害下,寫了兩份“保證書”,由於學法不深,承認了舊勢力的安排,寫下了“不上訪、不集體煉功”等的錯誤“保證”,沒有做到堅定的維護法,符合了邪惡的安排。而且對講真像、發正念、學法煉功都不精進,沒有達到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標準。特此聲明:在邪惡迫害下,所說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和自己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!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9/9102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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