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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戴志娥

    一九九八年以前,我的身體很不好,多方求醫也不見效,後來在朋友的介紹下,有幸得了法輪大法,身心得到了健康。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,邪惡開始迫害大法,因我堅修大法,被當地公安局派出所非法關押十天,由於我的情關沒過去,執著心太重,就在他們寫的“決裂書”上簽了我的名,做了一件修煉人不該做的事。師父連舊勢力本身都不承認,我也不承認舊勢力的一切安排,永遠堅信大法,堅信師父,走師父給安排的修煉道路,一修到底!聲明我的簽字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9月23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9/91021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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