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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段文華 2000年7月,我與幾位同修去北京上訪,途中被惡警綁架。後被非法關押一個月,在看守所,我請人代寫了一份“悔過書”。回家後,學校領導叫家屬寫了“保證書”。2003年10月因印傳單再次遭惡警綁架,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七個月之後,被判“管制兩年”後釋放。後來國安惡警和校領導叫我家屬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在此,我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“悔過書”和“保證書”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走好最後的路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0/9106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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