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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宋國英

    1999年4.25和7.20以後,我總共寫過五次所謂的“認識和檢查”。我單位兩份:第一份我只寫了今後“不煉了”;第二份是單位組織部部長親自來我家讓我寫“認識”,並且要深刻些,我找報紙上當時登的些與大法無關的言論寫了幾句,但最後結束語是“不煉功了”;派出所三番五次,半夜三更,談話寫認識,我還是“今後不煉了”;最後一次是去年國慶前半月,來我家是個警察,我又寫了一句今後“不煉了”並按了手印。我當時的做法是非常錯誤的,現在我鄭重聲明:以前所寫的“書面認識”全部作廢。我要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做好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,學好法、發正念、講真象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0月6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1/911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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