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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馮繼武、高寶麗

    我們在99年7.20事件後,夫妻雙雙被脅迫到派出所詢問修煉之事,由派出所警員提問並記錄。對誣蔑大法和誹謗師父的言論,我們都否認與抵制了,最後他們將記錄交給我看,並要我們簽名。我見所錄沒有錯誤,就簽了名,無意中配合了邪惡,特聲明此次我倆簽名全部作廢。另外我不在家時,民警上門要求我妻子在他們寫印好的“不許煉功”等誣蔑大法的單子上簽字,並代我簽字。過後,我都嚴肅的告訴她不能簽字,也不能代替我簽字,這樣做是錯誤的。在此,也特此聲明:凡是她本人的簽字和代替我簽的字全部都作廢。我們要加倍彌補對大法造成的損失,向世人講清真象,堅修大法到底,跟上師父正法的正法進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2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3月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1/911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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