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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翠蓮 我是96年參加法輪功學習班的,經過學法煉功,身體達到一身輕。可好景不長,99年7.20後,大法受到江氏邪惡集團的迫害,並在全國各地辦邪惡的洗腦班,我被他們逼著去了兩次,寫過兩次“揭批書”,寫過兩次“三書”。他們削弱了我學法煉功的意志,在江氏集團的毒害下,使我三心二意,不精進,不能走出來證實法,我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老師。我要在明慧網上嚴正聲明:在強化洗腦及殘酷的迫害下,所說出、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1/911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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