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
   
網站導航

  • 實事報導
  • 真相資料
  • 修煉
  • 技術參考
  • 專題







  • 首頁 > 實事報導 > 嚴正聲明 > 名單

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翠蓮

    我是96年參加法輪功學習班的,經過學法煉功,身體達到一身輕。可好景不長,99年7.20後,大法受到江氏邪惡集團的迫害,並在全國各地辦邪惡的洗腦班,我被他們逼著去了兩次,寫過兩次“揭批書”,寫過兩次“三書”。他們削弱了我學法煉功的意志,在江氏集團的毒害下,使我三心二意,不精進,不能走出來證實法,我對不起大法、對不起老師。我要在明慧網上嚴正聲明:在強化洗腦及殘酷的迫害下,所說出、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我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1/91195.html

    關於我們     聯繫我們
   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