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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耿蓮花

    我於1998年5月開始修煉法輪功,煉功後身心都得到淨化。1999年對大法的迫害開始後,我因上訪和外出煉功及護法,三次被拘留並勞教三年。在勞教所被強行洗腦,由於學法不深,對法沒有真正理解,導致自己邪悟,寫了“三書”,並上交了許多大法書籍,對大法犯了罪。現在,我要嚴正聲明,我在勞教所所寫的“三書”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廢。全盤否定舊勢力對我的安排、迫害、干擾。今後,我要認真學法,做好師父要求做的三件事,堅修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5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1/911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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