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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雲顯 我54歲。九九年法輪功被打壓成×教,我們不能集體學法煉功。正在秋收大忙季節鄉政府把所有大法弟子都抓了起來,在村大隊非法關押了好幾天。說甚麼怕我們進京鬧事。把身份證收起來,還拍下了我們的照片,每人十元錢,還寫了“保證書”,我覺得沒事了。過了幾天的一個晚上,又把我們抓進了鄉政府。把我們鎖在車庫裡,庫裡沒有燈,吃、喝、拉、撒、睡都在裡面。進去的第一天晚上,一夜沒讓大法弟子們睡覺,輪流提審。因為我敢說真話,我們法輪大法弟子修的是真善忍,惡勢力問我還煉法輪功沒有,我說還煉哩,這下捅了馬蜂窩。鄉里的頭對它的手下說,給我狠狠打。七、八個年輕小伙子站在我身後,並讓我跪下,一人一棍輪班打。惡勢力最無恥的是讓大法弟子罵自己的師父。第二次被提審,使的招更損,讓大法弟子在地上趴著,兩手、兩腳拄著地,兩腿伸直,別處挨地就用棍子打,讓我拄地拄了大約有半個小時。他們又打又罰,被抓的大法弟子每人罰5000元,使大法弟子經濟受損失,精神受傷害。嚴正聲明,在被迫害期間及以前寫的所謂的“保證書”全部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8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1/911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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