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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林學青 我今年41歲,1997年2月得法。1999年7.20以後多次到北京護法,最後一次步行18天,被公安非法抓回來後,開除公職,非法關進勞教所。從2000年11月5日到2001年8月24日我在勞教所度過。由於人的觀念太多,學法不深,沒有理智的去洪揚大法,以致被邪惡鑽了空子,寫了“悔過書”等,給大法造成了不良影響。從勞教所出來後,由於親人對我的不理解,使環境非常惡劣,自認為大法已在腦中,就被怕心所帶動,放下了煉功、學法。通過跟同修交流,我找到了自己的不足:“我修大法,按真善忍做沒有錯,我要把怕心去掉!”所以我鄭重聲明,我在勞教所寫的所謂“悔過書”全部作廢。從今後,我一定徹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,真正修煉大法,努力去掉人的觀念,突破自己,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,學法、煉功、講真象,真正做到助師世間行,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1/9119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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