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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李鳳華

    我1998年修煉法輪功,一身病魔的得到了飛躍的康復。7.20以後在家被非法綁架,拘留40多天並被勒索罰款4000元放回。邪惡集團利用媒體迫害大法、誹謗慈悲偉大的師父,不讓修煉“真 善 忍”,千家萬戶遭到了非常不公正的待遇。在求告無門的情況下,我去了北京,在天安門與功友一起打橫幅,又被非法綁架,絕食16天被送回。2000年春節的時候,在家�媯L緣無故又遭到綁架,被送往勞教所強迫洗腦10個多月。在迷糊的狀態下,說出、做出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。特此聲明,在高壓迫害下,所說的、所寫的一切作廢。在今後的修煉的道路上,一定努力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帶來的損失,堅修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1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1/91195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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