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
| 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艷娟 我98年得法。2004年收糧季節,單位開會,簽到時我按照上面要求在“崇尚科學、反對迷信”的紙上簽了字。事後總覺得不對勁,通過看明慧文章和師父點化,認識到這是喪失正念、向邪惡妥協的表現。現在聲明:我的簽字作廢。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正念正行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5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1/91195.html |
| 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| 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