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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李明 我於一九九六年得法,由於一九九九年邪惡非法取締了法輪功,因此我就沒有學。我知道大法好,但有些時候卻被邪惡鑽了空子,在我媽被非法關押期間,替我媽寫了“保證”,現嚴正聲明:裡面所寫的一切不符合大法內容,全部作廢。並利用機會告訴人們大法好的真象,挽回給大法造成的損失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3月20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2/912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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