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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何友國、何明嬌 我98年有緣得法的法輪大法,我和我的女兒至今都在修煉。但回想起過去做過一件對不起師父和大法的事,現在感到心�堳D常的難過,在此做出虔誠的悔過。1999年11月13日,校長配合邪惡搞甚麼“拒絕×教”進校園的簽字活動,強制全校師生員工都必須在白布橫幅上簽上自己的名字,當時我和我女兒因為沒悟到,悟性不高,也在上面簽了名。當時想到這只是常人的形式,只要心中裝有大法好就對了。後來經過認真學法後才認識到,當時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大錯特錯的,是在配合邪惡舊勢力迫害大法。我現在堅決不承認以前的簽名,徹底否定以前的“配合”,以前所簽的名作廢。還有當時的一思一念不符合法的都全部作廢。我要堅定信心,緊跟師尊,認真修煉大法,不斷提高自己的心性,做好師父要求我們做好的三件事,直至功成圓滿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2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3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2/912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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