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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蔣寅慧

    99年7月我和同修去公園證實法被抓。因學法不深,做了一些愧對大法、愧對師父的事:在公安局簽字畫押、拍照片等順應邪惡的所有行為一概作廢。提審時也做的很差,曲解法中要求的“真”,結果把常到家來的最熟悉的同修給說出來了;後來又配合邪惡,讓丈夫把一本盜版印刷的《轉法輪》上交。以上這些行為都是帶著人心和強大的執著對待這場巨難,結果可想而知,邪惡找到藉口向我撲來。後來通過學法,知道自己錯了。在此嚴正聲明:以前所說、所做的配合邪惡的事情全部作廢。一定堅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9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2/912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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