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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隋強 一九九九年七二O,邪惡開始迫害大法,我在單位證實法,被人舉報,要罰款。單位經濟效益不好,我怕罰款,說“不煉功了”。後來,我媽媽叫我看了《明慧文章》,看到功友的感人故事,我哭了,我悔恨自己,覺得對不起師父,對不起大法。知道以前做了錯事,寫的所謂的“保證書”是與舊勢力簽約,現在我嚴正聲明以前所寫的“保證書”作廢。與舊勢力徹底決裂。走師父安排的路,一切從新開始,做一個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1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2/912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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