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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徐錦梅

    我99年3月4日得法。從我學了大法,明白了許多道理。2002年10月19日我被邪惡強行送到了洗腦班,由於當時人心太重,相信了邪惡的安排,在洗腦班上寫了很多有損大法的話,干了有損大法的事,造了很大的業,我愧對師父。現在我終於清醒了。我嚴正聲明:以前所寫、所說、所做的一切都作廢。今後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2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2/912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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