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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楊喜芬

    我因做真像資料被惡人舉報被抓,在看守所期間,我甚麼都沒說,但當警察讓我照相、按手印時,我認為沒甚麼,就配合了他們,後來出來和同修交流時,才認識到那時是配合了邪惡,在此我嚴正聲明,在看守所期間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為全部作廢。今後我要加倍彌補,按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。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8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2/912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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