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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錢桂芝 我在2002年以前進京上訪,後送回當地派出所。由於沒寫“保證”,家人丈夫替我寫了“保證”做我監護人等之類的。因我沒寫派出所又讓寫,由於執著心的指使,寫了“保證”,按了手印。雖沒寫誹謗大法、破壞大法的內容,但我覺得還是做得不對,特此聲明,是凡我家人和我寫過的東西一律聲明作廢。以後精進實修,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跟上師父正法進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9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2/91246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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