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| 網站地圖 | 簡體版 || 明慧網 | 英文明慧 | 圖片網 | 多語種明慧 || 訂閱 | |
|
首頁 > 實事報導 > 嚴正聲明 > 名單 聲明人:謝清秀 從1999年7月20日以後,凡是我所說、所寫、強迫我按的手印(其中包括家人代簽的字)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,和自己所說、所做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,統統作廢。並堅修大法,維護大法,助師正法,做好大法弟子應做的三件事。 本聲明包含人數:1 名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4日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2/91246.html |
關於我們 聯繫我們 |
©2004-2021 明慧資料館版權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