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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公維森

   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O以來,在610和邪惡的高壓下,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一律作廢。從此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三件事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1月14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2/9124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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