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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聲明

    聲明人:王敬之

    我在97年10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。99年7.20江氏邪惡集團開始舖天蓋地的對大法進行迫害。當時由於自己學法不深,對師父沒有堅定的信念,在邪惡的欺騙下,向邪惡妥協了。它們把我的大法書和講法帶、煉功帶都沒收了,還把我弄到鎮上辦了10天洗腦班,罰100元錢。就這樣我在邪惡的迫害下,寫了“保證書”。後來我找來了大法書和煉功帶,重新開始修煉法輪大法。但幾年來至今未寫嚴正聲明。後來在明慧週刊上看到同修寫的交流文章,才認識到寫嚴正聲明的重要性。我現在在此嚴正聲明:我以前在邪惡的迫害下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。今後要堅決聽師父的話,放下人心,救度世人,做好師父要求做好的三件事,加倍彌補給大法造成的損失,緊跟師父正法進程,堅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聲明包含人數:1 名

    聲明日期:2004年12月7日

    原始鏈接:http://big5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4/12/13/9131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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